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摘自:人民网 作者:闫允政 时间:2006年03月16日08:09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的要求。建立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有利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措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关键。
建立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应当遵循四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始终把党管干部的要求贯穿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始终;二是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既考核“德”的方面,又考核“才”的方面,既不能重德轻才,也不能重才轻德;三是坚持注重实绩原则,考核评价领导干部政绩,要看是否符合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是否体现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四是坚持群众公认原则,把群众公认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根本标准,贯穿于政绩考核评价的全过程,使群众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落实。
建立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要体现以下基本要求。一是前瞻性,在思路上要体现前瞻性,在操作上也要体现前瞻性。二是科学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尽可能的用数据信息反映政绩。三是创新性,在继承传统的干部考核评价方法的基础上,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把国外一些国家人才考核评价的成功做法,正确应用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实践,如政绩考核的核心理念应当是考评政府服务的效率和效益,强调公民的民主参与。四是操作性,在考核评价主体确定上要具有操作性,在考核评价指标设置上要具有操作性,在考核评价方法上要具有操作性,使考核评价方法灵活多样,简便易行。
科学合理地确定考核评价的指标体系,是建立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的首要环节。探索建立一套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有利于科学评价领导干部政绩,有利于教育、激励和引导领导干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切实提高执政能力。其指标设置不仅要考核经济发展,还要考核社会发展、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强化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行政决策成本的评价。随着国家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随着党和政府工作重心的转移,包括上访人数、廉政程度、劳动就业、市场秩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低收入人群的生活保障以及环境保护等指标,也将成为干部考核标准的内容。不再仅依靠组织人事部门的考核,而是主要通过社会中介机构评估,运用民意调查、媒体评价、住户调查等方式获取,要做到全面、量化、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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